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
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基地基本情况
2014年7月,接到申报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的通知后,法学院依托校级科研机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并整合全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力量,积极展开申报工作;2014年11月,答辩顺利通过,我校接到省委宣传部《关于承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的通知》;2014年12月,学校决定设立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下设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经济法社会法研究所、法治理论及法治生态研究所、文化遗产法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所、环境生态工程研究所等;2015年3月,学校党委李贵富书记一行再次亲临基地,听取中心建设汇报后,为基地确定了“紧扣特色、下实功夫、科教结合、主动服务,以过硬的研究成果带动基地建设不断迈上新水平”的建设思路。
2015年3月13日,基地揭牌仪式正式举行。揭牌仪式由学校王晓明校长主持,省委宣传部张建昌常务副部长与学校党委李贵富书记一起为基地揭牌。包括香港大公报、网易、人民网、兰州日报等媒体对基地的揭牌进行了报道。
二、基地建设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调查了解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围绕把我省建成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一重大课题,认真研究生态恢复与源头保护技术以及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等,深入研究我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制度安排和措施办法。按照《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整合研究力量,加强师资调配,注重发挥学校各学科的优势,形成相互配合、作用互补、力量相辅的研究团队,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力争每年拿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着力为美丽甘肃建设和我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基地建设规划
(1)2014年,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整理、汇总前期调研资料,拟定详细的研究计划。
(2)2015年,完成基础建设工作;订好规矩、科学规划、准确定位、注重组织队伍和研究团队建设。深入研究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律保障机制和西北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有关成果。调查了解甘肃省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向省有关部门提交初步的调研报告。举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论坛,邀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到我省考察生态建设情况并提供专家建议。
(3)2016年,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国内段为主)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推出较为翔实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整合力量,紧密结合甘肃省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其他高层次科研项目,提升研究层次,发表、出版相关成果。
(4)2017年,在加强研究的同时,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继续邀请国内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知名专家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心”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就我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和循环经济示范省举办专题研讨会,并结集出版研讨成果。
(5)2018年,总结五年的研究成果,推出系列重量级研究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时参考。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