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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赴山东高校调研

发布时间:2015-10-26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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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赴山东高校调研

作者:刘永军  来源:法学院 

在山东政法学院调研

 

在烟台大学法学院调研

 

1018日至21,法学院吕志祥副院长一行4人赴山东高校就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新专业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与民商法学院杨敏院长、于恩忠书记、卢涛副书记、肖立梅副院长进行了座谈。杨敏院长详细介绍了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知识产权新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双方就研究生考试、司法资格考试、学生就业、研究生教育等事项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表达了进一步合作的愿望。

接着,调研组一行来到烟台大学法学院,与烟大法学院范李瑛书记、宋振武副院长、刘经靖副院长、亓建生副书记进行了深入交流。烟大法学院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1999年由系改院;2012年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

为了进一步调研理工类高校知识产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调研组一行还专门到青岛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就知识产权新专业建设,与李树超院长、杨桂合书记、王宝海副院长等进行了交流学习。

调研组发现,山东政法学院和烟台大学在法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是烟大法学院的办学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层次。三所学校都设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在知识产权专业建设方面也都是围绕本校办学目标,突出特色——譬如青岛农业大学的知识产权专业就彰显一个“农”字。此次调研也是为了更好的起草完成法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而进行的,调研组一行带着任务,有针对性的去学习、考察、交流,均感到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