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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第九期——研读《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发布时间:2016-12-12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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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日下午,第九期明德堂读书会在1号楼231教室如期举行。本次书会主题运用审辩式思维方法分析梁启超的。先说审辩式思维,思维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可以说是思维指导了我们的行动。所以如何看待一个问题,包括学术的、非学术的问题,对我们的学习生活有非常大的影响。至于梁启超,大家对他的印象在于戊戌变法,可一个书生能在封建社会变革中展现出如此大的号召力,他的才华自不必说,我们今天就对他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进行一番分析。

审辩式思维(Critical Thinking)就是通过一定的标准评价思维,进而改善思维,是合理的、反思性的思维,既是思维技能,也是思维倾向。最初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在现代社会,审辩式思维被普遍确立为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目标之一。审辩式思维作为一个技能的概念可追溯到杜威反省性思维能动、持续和细致地思考任何信念或被假定的知识形式,洞悉支持它的理由以及它所进一步指向的结论。穆老师还告诉大家要区分批判性思维和诡辩的区别,努力培养自己的审辩式思维,并且把这种思维运用到学术和生活中。

梁启超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以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契约签约论和进化论等哲学、政治学、法学思想为理论依据,全面地阐述了他的法学观点,主张在中国采用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使中国成为一个国富兵强的法治国。开篇,作者便明确指出,中国历史上“礼治主义与夫其他各主义久已深入人心,而群与法治主义为敌,法治主义,虽一时偶占势力,摧灭封建制度阶级制度,然以吾国崇古念重,法治主义之学说,终为礼治主义之学说所征服。”而在当今世界,若要“壹其力以对外”,则国家内部必须有“整齐严肃之治”,所以,“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立法事业,为今日存国最急之事业”,“自今以往,实我国法系一大革新之时代也”。为了给这个新时代做准备,就要博采众家之长,且“深察吾国民之心理”研究我国历史上的各种法律学说。同学们就梁启超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运用审辩式思维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体现了研究生层次的学生所应该具有的思维能力。

最后,穆老师还是勉励大家要多读书,读好书,坚持采用探究式学习方法、强化法律人的思维能力,坚定大家“以学术为志业、为生民立命”的信念和使命,从问题意识出发,用法理去审视,用法律语言去阐释,培养法律人审辩式独立思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