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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启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20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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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7日法学院吕志祥院长组织召开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启动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要求,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2018年工作安排, 2014年增设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专项评估工作拉开了帷幕。

2018415日,法学院派袁峥嵘老师参加了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在南京举办的《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增设单位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通报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本次专项评估的精神,部署了本次专项评估的工作、解读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等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2018415日会议的精神和内容,法学院成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工作安排,根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下发任务、责任到人。

法学院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本次专项评估的精神,认真审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三年来的各项工作和努力,真实、准确地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水平上报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